1.使用实验室人员须提前于甘州草种站公众号提交实验室申请,结束使用时须按要求填写并报备
2.使用实验室人员要爱护室内公物,自觉遵守实验室各项制度和规程,注意实验室安全和人身安全,爱护仪器设备,节约使用水、电及各类试验耗材。
3.实验过程中,若发现仪器设备有异常现象时,应立即切断电源,停止实验,保持现场,并马上将详细情况向甘州站管理员报告,待查明原因并妥善处理后,才可继续进行实验。
4.实验室内不得使用明火,严禁带电作业。
5.实验室所有药品、试剂必须分类置于专门试剂柜内,易燃、易爆、有毒、有害、有刺激性及有腐蚀性的物质须存放在特定的安全地点。
6.实验过程中注意保护好实验台面,防止腐蚀、损毁实验台面。严禁向实验水盆、下水道倾倒化学试剂,并要保持实验水盆、洗手盆清洁及下水道通畅。
7.实验结束后应及时擦拭实验台,做到无尘土、污渍;适时整理试剂和玻璃仪器的摆放。
8.实验完毕后,应及时关闭实验室内相关水、电、气源,整理实验用的工具、器材等,填写实验室使用记录。
9.实验室内不得高声喧哗和打闹,不准吸烟,不准随地吐痰,不准乱扔纸屑杂物,养成文明作风。
10.实验室使用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,对外服务使用实验室时应事先填写申请,由甘州站管理员协调安排实验室。否则管理员有权停止其使用;对违反上述制度而造成严重后果的,将追究其责任。
本管理条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,所有使用实验室人员应严格遵守。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,请及时与实验室管理人员联系。
兰州大学甘州草种创新野外试验站
联系方式:刘选帅 15699330311
